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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一村一品”补贴标准、申报条件、成功案例及创建指导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今年,农业农村部将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动态监测工作。前十批已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需登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信息监测平台更新年度数据。对于行政区划调整、主导产业变更、示范作用不强及连续两年不更新数据的示范村镇,经核实情况后,将取消其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资格并予以通报。各地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于7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数据更新工作。

 

 

内容提要

一. 什么是 “一村一品”?
二. 一村一品的补贴标准
三. 一村一品的申报时间和申报条件
四. “一村一品”的成功案例
五. 创建指导

  1  、什么是“一村一品”?

一村一品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以一个村庄为单位,按照现在国内外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者几个村)拥有一个(或者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为主体,被称为一村一品。

 

一村一品是在1979年由日本大分县知事平松守彦先生提出的。1983年8月,平松守彦先生在上海首次举行了“一村一品”的演讲,其后在上海开展了“一厂一品”运动,武汉市开展了“一村一宝”运动。

 

“一村一品”发展到今天,其内涵和外延不断延伸,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定义。现在一村可以扩展到“一镇”、“一县”;而“一品”也不仅仅是农产品,可以是工业产品或文化、旅游等服务业产品,但是特色农产品开发仍然是主题。所以,可以是“一村一品”,也可以是“几村一品”、“一村几品”。

 

一村一品是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贫困地区一村一品发展,可以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做好特色产业,助力贫困地区实现弯道超车,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现在一村一品的意义,已经不再局限于振兴农村,还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和一个产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2、一村一品的补贴标准

 

国家为了帮扶农村地区脱贫,在2017年的时候发布了第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被评为示范镇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补贴方式:

  • 1、直接补贴给村两委,由村集体分配使用;

  • 2、补贴给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3、普通农户(比较少)

2017年,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申报全国第七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农业部确定了2017年示范村镇申报名额全国为300个,每个申请额度为15万元。

 

但是,这些微不足道。地方基层政府对一村一品的支持力度要大一些,资金额度也会多一些。中央财政下拨的扶贫资金今年就有800多个亿,很多地方的政府把扶贫与一村一品结合起来,进行产业扶贫,通过扶持一村一品发展,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

 

 

3、一村一品的申报时间和申报条件

 

一、2021一村一品申报时间在什么时候?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显示,2021年第十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从即日起正式开始,并由各省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于7月30日前,将推荐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特色产业处。

 

二、申报条件有哪些?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乡),主导产业优势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文化内涵丰富、产村产镇深度融合、带农增收效果显著,有较强的辐射 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主要产品是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如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如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的一个具体品类。

 

(一)主导产业基础好。

 

报村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50%以上(脱贫县可降低至700万元、占比不低于30%)。申报镇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占全镇生产总值的30%以上(脱贫县可降低至3000万元、占比不低于20%)。

 

(二)融合发展程度深。

 

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了链条化、一体化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已有初步发展。

 

(三)联农带农作用强。

 

已成立农民合作社,申报村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50%以上,申报镇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镇常住农户数的30%以上,村(镇)主导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10%。

 

(四)特色产品品牌响。

 

申报村(镇)推行标准化生产,主要经营主体有注册商标,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主要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所在县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镇)可优先申报。

 

 

4、“一村一品”的成功案例

 

所谓品牌农业就是要彻底改变传统农业生产、加工和经营的思想和方式,引入工业化先进的管理思想、技术、品牌营销模式和人才,把农业产品像工业品那样加工和经营。

 

而“农产品谋新”,主要指农产品本身在种植、加工、包装、流通、销售等方面的创意改良或革新,“谋新”可以使农产品形成差异化,从而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增值。从休闲农业的角度讲,“农产品谋新”不仅可以刺激旅游特产和纪念品的销售,也能为休闲农业带来更多、更有创意的休闲项目和观光景观。

5 、创建指导

“一村一品”是根据市场需求,充分挖掘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大力发展有特色、价值高、影响力大的拳头产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品牌化建设,创造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或产业,从而大幅度提升农村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附通知原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我部决定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乡),主导产业优势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文化内涵丰富、产村产镇深度融合、带农增收效果显著,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主要产品是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如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如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的一个具体品类。
(一)主导产业基础好。申报村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50%以上(脱贫县可降低至700万元、占比不低于30%)。申报镇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占全镇生产总值的30%以上(脱贫县可降低至3000万元、占比不低于20%)。
(二)融合发展程度深。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了链条化、一体化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已有初步发展。
(三)联农带农作用强。已成立农民合作社,申报村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50%以上,申报镇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镇常住农户数的30%以上,村(镇)主导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10%。
(四)特色产品品牌响。申报村(镇)推行标准化生产,主要经营主体有注册商标,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主要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所在县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镇)可优先申报。
 
二、认定程序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分配名额(见附件1)组织申报推荐。
(一)村镇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村(镇)自愿填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见附件2),并登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信息监测平台(http://jc.ncpjg.org.cn)进行在线填报。同时,对村(镇)申报材料和在线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并协助提供产值、人均支配收入等证明材料。
(二)审核推荐。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核实县级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择优推荐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地市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步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三)审核认定。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农业农村部文件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村一品”发展工作,认真按照分配名额、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同时,鼓励开展省级、地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遴选认定,推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一村一品”发展格局。
(二)审核把关。按照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核实,确保推荐的村、镇(乡)情况真实,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请省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于7月30日前,将推荐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特色产业处。
(三)动态管理。今年,我部将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动态监测工作。前十批已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需登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信息监测平台更新年度数据。对于行政区划调整、主导产业变更、示范作用不强及连续两年不更新数据的示范村镇,经我部核实情况后,将取消其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资格并予以通报。各地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于7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数据更新工作。
(四)宣传推介。各地要认真总结“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好做法好经验,推介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媒体,宣传“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成效和鲜活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特色产业处
联 系 人:韩萌、刘晓军 
电    话:010-59192716/5919271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电子邮箱:cystscyc@agri.gov.cn
   
附件:1.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额分配表
 2.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模板)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
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额分配表
  序号
  省份
  名额分配(个)
  1
  北京
  4
  2
  天津
  5(含1个特色文化产业)
  3
  河北
  20(含5个特色文化产业)
  4
  山西
  8(含5个特色文化产业)
  5
  内蒙古
  10(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6
  辽宁
  11(含1个特色文化产业)
  7
  吉林
  8(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8
  黑龙江
  14(含4个特色文化产业)
  9
  上海
  4(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10
  江苏
  20(含4个特色文化产业)
  11
  浙江
  11(含5个特色文化产业)
  12
  安徽
  14(含8个特色文化产业)
  13
  福建
  12(含3个特色文化产业)
  14
  江西
  10(含3个特色文化产业)
  15
  山东
  23(含5个特色文化产业)
  16
  河南
  23(含5个特色文化产业)
  17
  湖北
  18(含4个特色文化产业)
  18
  湖南
  18(含5个特色文化产业)
  19
  广东
  24(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20
  广西
  17(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21
  海南
  5
  22
  重庆
  10(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23
  四川
  23(含7个特色文化产业)
  24
  贵州
  15(含3个特色文化产业)
  25
  云南
  15(含8个特色文化产业)
  26
  西藏
  7(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27
  陕西
  14(含3个特色文化产业)
  28
  甘肃
  13(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29
  青海
  6(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30
  宁夏
  4(含2个特色文化产业)
  31
  新疆
  10(含1个特色文化产业)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合计
  400
  
 
附件2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
(模板)
 
 
 
 
 
 村或镇(乡)名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基本情况
申报村或镇(乡)名称、区位、人口、耕地、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二、主导产业
(一)产业现状。包括名称、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产值等情况。
(二)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包括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情况,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情况等。
(三)经营主体情况。包括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总体情况,同时列举3—5家主要经营主体信息(包含经营产品、注册商标、产能、产值、联系方式、电商销售平台链接地址或二维码等,方便后期宣传推介)。
(四)品牌培育情况。包括注册商标,认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情况(附证明材料)。
(注:有关数据是截止到2020年底的数据,以当地统计年报为准。)

 

三、联农带农
(一)申报村及所在镇、申报镇(乡)及所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增加农民收入等情况。
(二)组织化程度。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情况,发展订单农业、保底收益、入股分红等情况。

 

四、所在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
(要有经过核实,数据真实可靠,同意推荐等表述)
  负责同志(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五、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同志(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