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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发表《宪法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基赋能》论文

宋才发发表《宪法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基赋能》论文

 

北京130日电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宪法集中体现了人民意志,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宪法至上”“人民至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用法律制度和法治途径、法治方式、法治手段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宪法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法,它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权利,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动行使的独特权力,赋予全过程人民民主可靠的制度保证。宪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序推进的主要特征是:凸显人民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依法治依宪执的有机统一,保障人民民主、法治和人权的有序推进。宪法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强基赋能的现实路径是:依法定原则修改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依法完善执政党与民主党派协商机制,依法完善行政机关的合宪性审查制度。由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主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河南省一级期刊《学习论坛》,20241发表宋才发教授《宪法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基赋能》论文。《学习论坛》主编李楠华,常务副主编薛瑞汉,论文责任编辑李曼。

标准参考文献:宋才.宪法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基赋[J].学习论,2024(0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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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相思湖讲席教、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宪法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基赋能

宋才发

我国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集中体现了人民意志,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宪法至上”“人民至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全新命题的提出,为宪法人民民主原则内涵和功能的完善,从立法上提供了法律依据。换一个角度思考就会发现,宪法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基赋能过程中,人民民主原则获得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时代内涵这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用法律制度和法治途径、法治方式、法治手段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基本规律。

一、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基本规定诠释

(一)宪法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权利

宪法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法1949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全所未有的活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这个标准而规范命题全部根据就在于人民掌握国家权这个事实命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制定4宪法,即通常所说的五四宪七五宪七八宪八二宪。每部宪法庄严宣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

从法理上讲宪法国家一切法度之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是国家立法的基本法。《立法法》第一条规定所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修订,都必须无条件的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作为立法根据的授权法方案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科学解释任何立法行为都应当而且必须符合宪法授权。既要法律制定程序诸多形式要件符合宪法规定,也要求内在内容实质符合宪法规定《立法法之所以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法律,是因为宪法是授权立法规范,是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法,够赋予其他法律的法律效力。宪法同时还是法律体系内效力层级最高的法律,是授权法律规范和其他所有法律存在的条件。有学者认为,宪法作为立法根据的理由,是因为宪法立法的说明书。立法必须以宪法根据不是因为宪法是立法的程序法,而是因为当调整相同对象时,宪法更加根本、更为重要,所以抽象的宪法理应指导具体的立法。从法的权威性和法源上讲,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法的渊源,具有最高法性质。最高强调宪法效力的显著作用根本突出宪法内容的重要性。譬如,宪法第二条规定了人民行使各种权利的途径和形式即是说宪法第二条一切权各种途径和形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揭示了人民民全过时间轴特性,也揭示了构成人民民主现实存在的制度条件和法律基础。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政治地位,也规定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政治制度和权力机关。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为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提供了制度载体、实施平台和运行轨道,也为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创造了制度环境和运行条件,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动行使的独特权力

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规范赋权。习近平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由各级人民团体逐级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依法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集中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各项国家权力。通常所说现行宪,指的改革开放初期1982年制定的宪法,法学界习惯称其八二宪八二宪涉及国家机构规定的条款79条之多,突出亮点就是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既包括立法权,也包括监督宪法实施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规定积极作为,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推进重点领域的立法,不仅立法数量大幅增长,而且立法质量也不断提升202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把实践积累形成的组织机构建设经验予以法制化,这也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赋权。

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职权行使的类型来看,主要有相对独立”“共享型辅助型三种。就其权力的属性来看,相对独立型是指宪法专门赋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而未赋权全国人大的专门权力;共享型是指宪法既赋予全国人大也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辅助型权力指原本由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部分权力,但由于在大会闭会期等原因,继而转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再从权力行使的限制性规定来看,辅助型权力行使的受限最多、程度最高,如对基本法律的修改权限就是如此。然而值得未来高度警觉和防范的是,如果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加以必要的约束和适当控制,也可能因之而导致权力的滥用,使好事变成坏事。对基本法律修改权力的实际运用过程中,由于法律条文使用了过多基本原等模糊语言表述,加之全国人大常委会自身拥有法律赋予的解释法的权力,因而出现对基本法律修改权的合法性控制式微。这里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修改为例展开论证。有专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法》的幅度过大,部分补和法律修改的规范要求,修改的程度也不符不得抵触刑法基本原的规范要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暂停法律适问题上,也曾引起全国较大的合宪性、合法性争论。这项受质疑的权力来源20153月修改的《立法法》第十三条规定20233月新修订的《立法法》,在第十六条第一款继续保留了原暂时调整暂停适用法的内容。与此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加了第二款实践证明可行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修改有关法律;对于修改法律条件尚不成熟的,可以延长授权的期限恢复施行的规定《立法法》是依据宪法规定予以立法和修法的,但是宪法文本并没有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赋予暂停法律适职权;使2018宪法修正,对这项权力的规定同样是缺失的。即使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独特行使的权力也需要接受监督,习近平就曾强调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是关键一环。八二宪在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同时,事实上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藴含了对其进合宪性审的理念即是说宪法已经合宪性审的基本模式划定框架,明确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承担和履合宪性审的职责

(三)宪法赋予全过程人民民主可靠的制度保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民主是什这个当代民主之,中国共产党人从国情实际出发做出了科学回应。民主形态是反映民主性质和内容的重要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价值和民主权利在中国的鲜明体现。作为人民主权国家主权者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包括选举权在内的全部民主权利。人民主在这里既含有建构国家权力的蕴含,同时也包含着转化为以民主为核心的人民权利价值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五四宪的实施,我国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主原则,并且社会主义原民主原共同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八二宪不仅确认人民主权的宪法基本原则和公民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自由,而且确立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一系列基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关人民概念和定义随之作了重大调整,除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之外各社会阶层统统被纳入到人民的范围之内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强调加强依宪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根本目的是要以权利制约权,从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上,凸显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基础,以利于加强全国人民的凝聚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宪法保证人民有条件、有能力、有机会广泛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社会事务治理,不仅创造人类文明的新形式、新形态,而且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宪法构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人民民主规范体系,它的内涵包括国家根本任务条款、人民主权条款、国家性质条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条款、政治参与条款和民主集中制条款,所有这些条款都与人民民主全过程特征相契合、相适应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概念2019112习近平在上海虹桥街道同正在参加立法意见征询的社区居民代表交流时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核心是民主全过是对人民民主性质与功能的科学界定全过程民主也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在这里全过程人民民主三重构造,折射和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三个层次的融合,即形式民主实质民主协商民主高度融合,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对这三者的高度统合。202110月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认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再次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全部问题的实质就在于揭示民主的本质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系统地回答民主是什么等一系列现实而尖锐的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论证了民主的实现和发展过程:本质就是人的解放过程,是使个人摆脱外在的束缚关系,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从而才清楚明白地阐释了民主的真谛。20213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时候首次全过程人民民载入这部法律。20223月《地方组织法》修改的时候,再次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地方组织法》。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执政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充分体现和反映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中国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新成果,是实现政治清明、民心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中国式民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标志的社会主义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了执政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考。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须臾离不开完整的制度程序,也要求有相应的完整的人民参与程序相配套,用以推动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保障人民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政府决策、基层治理,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而充分地行使民主权利。所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色彰显了人民民主制度的显著优势和特点。《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认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习近平系统地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强调要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习近平还强调指出,看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要看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认民心是最大的政共产党领导人打江山、守江,说到底就是要守住民心、赢得民心是执政党对社会主义民主的重大理论创新

二、宪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序推进根本规范

(一)宪法凸显人民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宪法奠定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主体是人民,人民是中国历史的创造者历史主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需求,本质上就是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原动力。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期望值越来越大,内容越来越广泛、层次越来越高对物质生活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应当看到这些愈来愈高的现实需求并不是坏事实际上就是人民群众的权利要求,用强化法治保障体系来满足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新时代新阶段法治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法治既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幸福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构成要素,也是人民需要得以满足的最重要的条件保障。因此,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效情感认同、价值认同和行为认同的实际程度,无疑就是当下和未来评价法治中国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宪法作为调整国家与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确立了人民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与社会稳定。人民民主原则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助于夯实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基础,有助于在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而在现实生活以生动的民主实践丰富人民民主原则的内涵,不断赋予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要特征。宪法规定的人民主体地位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总体意志,能够有效地保证人民利益的总体实现。因而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法治监督的主体是人民,人民的监督权至上;监督的重心向上,重点监督领导干部这关键少数

当代中国人民应当树立什么样的道德情操?坚守什么样的价值准则?这既是一个现实理论问题,又是一个生动实践问题,更是一个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须臾不可分离的问题人民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宪法修正的方式载入宪法,旗帜鲜明地回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宪法第二十四条指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规定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层面规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个人层面规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引领人们为基本架构,既承接中华民族与人类文明优良的伦理成果,又映照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未来。促使人们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始终坚持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观念和价值操守准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之中,进而促使其转化,最终回归维度

宪法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有机统一

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是建设现代化强国首要任务十四规划实施期间乃至更长的时间内,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程度,取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程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须臾离不开法律体系的支撑,完备的法律体系须臾离不依宪立宪法是万法之源,依法立法的前提是遵依宪立新时代新阶段宪法实施工作重点,就是贯彻落实依宪立法原则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任何宪法不一”“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仅无效,而且必须依据宪法规定和立法程序予以撤销抑或废止。宪法我国依法治依法执提供根本的制度平台彰显依法治依宪执依规治的有机统法治是已经被证明的人类社会治理的一条基本经验,只有建立良法善治,才是最好的法治。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样道理,宪法是执政党保持长期执政地位的根本法律依据,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须臾离不开宪法准据习近平强要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2018年修改宪法时,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增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从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宪法范围内长期执政的基本规范依据。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大部署。

宪法作为执政党和国家治国理政根本活动准则的权威地位,既是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刚性决定的,也是由执政党执政为民、肩负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使命决定的。坚持人民主体地就必须把人民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上,作为一条贯穿依法治全过程的主线。要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要始终坚以人民为中的发展思想,把它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为中不仅是执政党关于执政和国家权力建构的一种特殊表达,也包含着对人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尤其是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人民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的实现。习近平指出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始终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合理需求为尺度,不断推动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宪法保障人民民主、法治和人权的有序推进

人民民主原则体现在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构设置法律规定之中。宪法文本中这个词,共出现14序言9次,总纲5,其内容涵盖民主自发展社会主义民人民民主专民主集中民主选民主管理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域和范畴宪法总纲有关人民民主体现为国家性质、国家组织以及民主形式规定,构成了宪法核心的民主规范体系,构建了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本质属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核心价值与功能体系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发展的源头活水,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我国人民民主原则的生动实践,也是中国民主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进入新时代以来,宪法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扩大人民民主的范畴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途径丰富民主形式,使人民民主能够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人民群众法治建设参与程度,本能地决定着中国法治发展的广度、深度与发展进程,也决定着法治实践的历史走向和价值依归。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类民主多样性提供了来自中国的思考和经验,丰富了人类民主话语体系。

始终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观点,全面反映了执政党人民性的人权保障立场。习近平指出,生存权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权是价值、理念和目标,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人权三者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中,都是用来理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治理与被治理关系,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治理秩序。党的十八大以来,与民主法治密切相关的中国人权道路、人权实践、人权经验都迈入了新时代201812习近平在致信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70周年时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2022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人民幸福生包含了宪法规定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民主法治生活诸多方面的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理论在人权领域的具体化与人民利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揭示了人权保障的目标与理想状态。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人权观,结合中国国情实际调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可以说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时代化成果为世界人权事业贡献中国智中国方

三、宪法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强基赋能的现实路径

(一)依法定原则修改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

《立法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组织的法定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全面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了根本准则。2018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这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根据宪法规定,履行职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的重要举措。《立法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属立11项),系统完整地阐释了国家机构组织的法定原则。2015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立法法》的时候,对第八条规定的国家机构组织法定原则,继续保留没有做出任何的变动和修改。20233修订的《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高度体现了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法律权威,依宪立法原则得到了很好地体现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中,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明确的规定。这里仅以修改完善《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为例展开论证。1)修改和完善《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组织法》与现行宪法都是1982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现行宪法已经5次大的修改、产生5宪法修正,而《全国人大组织法》1982年颁布实施至今未做任何修改。需要指出的是后来陆续制定和出台的法律,事实上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组织、职权、工作程序等,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补充和完善,只是没有从修法形式上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做出修正。为全面推进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议在未来适当的时候考虑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两议事规结合起来,在修改或修订《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同时修改两议事规2)修改和完善《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除了重申宪法的相关规定外,专门规定了国务院的会议制度、国务委员的职责、国务院秘书长的设置、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置程序、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设置等。19884月国家第一次对国务院各部门进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通常所说的三定方1998年正式更名规定。需要指出的是这个三定方的法律性质自始至终不明确,既不是行政法规也不是规章。2019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自此国务院机构改革和编制改革才有了一个参照系。习近平指出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履职尽为有利于全面推进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议在未来适当的时候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健全和完善中央行政组织法,依法对《国务院组织法》做出相应的变动和规范。如条件具备还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国务院部门组织法》,用以规范中央政府各部门权力的运行与配置。3)修改和完善《地方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已经进行5次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20158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而对《地方组织法》做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在未来适当的时候,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在废止《地方组织法》的前提下,分别制定《地方人大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

(二)依法完善执政党与民主党派协商机制

中国创建的统一战线形成了同心圆结构的文明秩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具两个先锋的性质,因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个层次、各个圆圈、各个环形带的先锋队。宪法规定,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有关统一战线的科学表述构成了宪法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是对当代中国文明秩序的整体概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中国共产党为圆画出了最大同心同心作为中华民族华夏文明秩序的一个重要象征,其中藴藏了相当大的想象空间和解释空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就与各民主党派有一定形式的政党协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历任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都坚持了政党协商的优良传统,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原则、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协商方式和制度规范,尤其是通过立法的途径逐渐使这种协商的方式制度化、规范化。譬如,2015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正式以党的文件的方式提政党协概念,并且将其列社会主义协商民7种形式之首。2015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党协商的定位、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202012月中共中央发布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政党协商的内容和总体要求。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公平正义,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益于实全过程人民民宪法赋予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合法权利,赋予各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是发挥政党功能的体现,各民主党派应当以优化政党协商为根本点,切实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能力,切实提高参政党治国理政的水平。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助于我国党政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实现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新时代要继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团结奋斗获得的十条历史经验,其中坚持统一战线一条极为重要经验因为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也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

(三)依法完善行政机关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对行政机关进行合宪性审查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需要。宪法存在价值和顽强生命力在于法的实施,宪法实施的关键在于扎实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合宪性审查是指特定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和一定的法定程序,对基于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产生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宪法职权职责的行为以及对作为上述履职行为如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进行判断并做出相应处置的活动或制度。1990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这个决定具有合宪性审查的形式特征,开启了我国法律是否具合宪审查行为的先河。合宪性审是由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来的2018宪法修正提出法律委员替换宪法和法律委员,事实上为随后展开合宪性审做好了条件上的准备。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明宪法和法律委员的职责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合宪性审。然合宪性审所涉及的启动程序等程序法律问题,到目前为止暂无法律对做出任何明确规定,对合宪性审中涉及到的审查诉求如何提起、具体程序如何进行、审查方式如何规范、审查效力如何评价等问题,都没有任何法律对其做出明确的规范,这是我国未来立法必须做出回应的事情。

现行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只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16项职权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只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22项职权即是说依据宪法授权,我国确立了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中心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宪法确定享有合宪性审查权的明确主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除了必须考虑法律方面的功能外,还需要关顾政治方面的功能。但是任何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都不能背离宪法规定抑或超越权限,需要确保国家行政机关不干预乃至取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合宪性审查的权力。譬如,在立法阶段,有大量的法律议案都是由国务院各部委牵头起草,然后再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中间可能有诸多环节会涉及合宪性争议;在司法阶段行政复信访受的案件多数可能涉及合宪性争议,长期以来并没有触动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法律意识,直202112月国务院才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合宪性审查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必须从国情实际出发,必须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独特议行合结构为前提。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议行合一的体制之所以说,就在于它尽管有权力的分工,但是没有任何分权事实的存在人民民主建立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决定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合宪性审查的体制机制,与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议行合的权力结构具有一致性。现行宪法允许行政机构分担部分人大立法职能,因而全国人大赋予国务院部分立法职能,国务院事实上除了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外,还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但是国务院无论如何不能替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合宪性审查权,全国人大可以通过重新立法抑或直接废除等监督方式,使得某些行政法规归于无效。行使合宪性审查辅助职能的国家机关不是权力主体,无论如何不能对合宪性审查争议做出最终决定,合宪性审查争议的最终决定权只能属于全国人大。地方立法备案审工作,主要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承担和完成。尽合宪性审备案审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但事实备案审已成合宪性审的一项重要职能2017备案审工作报告,就备案审等同合宪性审合宪性审既是政治安排也是法律安排。既然宪法确立了国家立法机关主导合宪性审查机制,那么,未来健全和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关键要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法律程序宪法解释工作上迈出实质性步伐,为强化宪法实施工作的法律拘束力提供必要的制度依据。